| 内设机构及职责 |
| 内设机构及职责 |
作者:张掖市法… 文章来源:张掖市法制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4 16: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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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G045—A03000—2007—001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行政复议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3个职能科室。 1.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职责:依法审查、修改提交市政府讨论的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完善;及时完成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依法办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2.行政复议科职责:承办本办的文档、办会、人员培训、安全保密、机关事务等相关工作;承办全省政府法制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依法应有市政府管辖、处理的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市长决定由法制办代理出庭的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咨询、指导,统计、分析;承办上级组织及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职责:负责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个案督察等工作;负责各县(区)、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落实和督察及考核工作;协调处理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市政府及上级法制部门批转本办调查的行政违法案件;协助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承办上级组织及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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